第70条:
发汗后,恶寒者,虚故也;不恶寒,但热者,实也,当和胃气,与调胃承气汤。
成无己《注解伤寒论》
展开剩余96%发汗后,恶寒者,虚故也;不恶寒,但热者,实也,当和胃气,与调胃承气汤。
汗出而恶寒者,表虚也;汗出而不恶寒,但热者,里实也。经曰:汗出不恶寒者,此表解里未和,与调胃承气汤和胃气。
方有执《伤寒论条辨》
发汗后恶寒者,虚故也。不恶寒但热者,实也,当和胃气,与调胃承气汤。
上节乃略上条而复言,所以起下文,而以其反者出也。不恶寒,其人表气强也。但热,亡津液而胃中干,故曰实也。当和胃气,以干在胃而实也。故曰:与调胃承气汤。然汤以泻实,而甘草则和中益气,何也?盖实成于虚也,所谓量凿而正枘,其斯之谓欤。
方在太阳下。
喻嘉言《尚论篇》
发汗,病不解,反恶寒者,虚故也。芍药甘草附子汤主之。
发汗后,恶寒者,虚故也;不恶寒,但恶热者,实也。当和胃气,与调胃承气汤。
恶寒者汗出,营卫新虚,故用法以收阴固阳而和其营卫。不恶寒者汗出,表气未虚,反加恶热,则津干胃实可知,故用法以泄实而和中。然曰与,似大有酌量,其不当径行攻下,以重虚津液,从可识矣。(与68条合并)
张志聪《伤寒论集注》
发汗后,恶寒者,虚故也;不恶寒,但热者,实也。当和胃气,与调胃承气汤。
此承上文而申言汗后亦有胃实之证也。发汗后,恶寒者,虚故也,此上文所已言者也。若不恶寒,但热者,乃里气有余而阳热过盛,是为实也。夫实则泻之,热则凉之,故当与调胃承气以和其胃气焉。愚按:《灵》、《素》中凡论五脏必兼言胃,凡论虚寒必结实热一证,而本论亦然。
张锡驹《伤寒论直解》
发汗后,恶寒者,虚故也;不恶寒,但热者,实也,当和胃气,与调胃承气汤。
前五节言五脏之气,后二节言太阳少阴之气,而不及于胃气,此复以实症一条,以补胃气,而并以通结各章之义,以明发汗之后,复有实热一症也。发汗后恶寒者,虚故也,总结前章之虚症而言也。不恶寒但热者,实也,言又有发汗以致胃燥而为实热症者,宜用调胃承气以和其胃气,又不可泥为虚寒而皆用温补也。读此则世之偏于凉泻,偏于温补,而不知变通者,夫亦可以返(47)矣。
按:以上十三节,首节论发汗吐下后,阴阳和而自愈;第二节论汗下得宜,虽亡津液必自愈;第三节论汗下后亡其阴阳气血;第四节言汗下亡阳;五节言汗下亡阴;六节以至十节言汗吐下后,伤其五脏之气;十一节言发汗伤太阳之表阳;十二节言汗下伤少阴之里阴;末节言发汗后,复有胃家实之症,一以胃气结于五脏阴阳之后,一以见虚寒之中复有实热之症,此本《灵》《素》立论之章法也。
尤在泾《伤寒贯珠集》
发汗后恶寒者,虚故也;不恶寒但热者,实也,当和胃气,与调胃承气汤。
汗出而恶寒者,阳不足而为虚也,芍药甘草附子汤治之是已。汗出而不恶寒但热者,邪入里而成实也,然不可以峻攻,但与调胃承气汤,和其胃气而已。
柯琴《伤寒来苏集》
发汗后,恶寒者,虚故也。不恶寒,反恶热者,实也。当和胃气,与调胃承气汤。
虚、实俱指胃言。汗后正气夺则胃虚,故用附子、芍药;邪气盛则胃实,故用大黄、芒硝。此自用甘草,是和胃之意。此见调胃承气,是和剂而非下剂也。
吴谦《医宗金鉴》
发汗后恶寒者,虚故也;不恶寒但热者,实也,当和胃气,与调胃承气汤。
【注】
伤寒发汗,汗出病解,必不恶寒,亦不恶热,始可为愈。若发汗后恶寒者,是阳虚也,宜用芍药甘草附子汤主之。今发汗后不恶寒,但恶热,则是胃实也,故与调胃承气汤泻热以和胃也。
【集注】
方有执曰:发汗后不恶寒,其人表气强也。但热、亡津液而胃中干,故曰实也。当和胃气,以干在胃而实也。故曰与调胃承气汤所以泻实,而甘草则有泻中调和之义。
程知曰:汗后恶寒,则为荣卫俱虚;汗后不恶寒但发热,则为津干胃实,故有调胃通津之法。然曰当、曰与,则似深有酌量而不肯妄下,以重虚其津者。
调胃承气汤方见阳明篇
陈修圆《伤寒论浅注》
发汗后,恶寒者,虚故也;不恶寒,但热者,实也,当和胃气,与调胃承气汤。
【注】要之病变虽多,不外虚实两证。凡发汗后恶寒者,虚故也,发汗后不惟不恶寒,而且但见其热者,实也。盖因发汗,以致胃燥而为实热之证。当和胃气,与调胃承气汤。甚矣!温补凉泻之不可泥也。
此一节总结上文数节之意。言虚证固多,而实证亦复不少。而又提出:“胃气”二字,补出调胃承气汤一方,其旨微矣。
太阳病从微盛而转属:阳微则转属少阴为虚证,以太阳与少阴相表里也;阳盛则转属阳明为实证,以太阳与阳明递相传也。
陈伯坛《读过伤寒论》
发汗后,恶寒者,虚故也。不恶寒,但热者,实也。当和胃气,与调胃承气汤。
发汗不善师麻、桂,势必逼取太阳之自汗,非洞穿手太阳,则洞穿足太阳,令足太阳欲降不降,手太阳欲升不升而后已。往往汗后恶寒者意中事,勿谓汗药未如量,徒以“病不解”三字辞其咎也。盖初得发于阴之伤寒,其必恶寒而汗不见者,汗以保障足太阳之血液,非所以却邪。无如疏散药只有发力无收力,转令从头走足之气化,与汗孔无异。此岂表未解之恶寒哉?汗后不独虚有其表,并头项以下,亦虚有其太阳,则阳道虚其半故也。足太阳既阴不成阴,手太阳将迟迟而未升者亦意中事,乃曰不恶寒,忽然失却恶寒之知觉,非足太阳不恶寒也。地气升则虚气落,手太阳亦带热而上亲。初时所谓或已发热或未发热者,至是无发热之足言,但热而已。夫但热又何恶寒之有?度亦虚邪之遗热未过去,虚热就衰者近是,似可信其热非实热,然后虚浮其热也。孰意热者实之端倪乎?以一发无余之汗药,寒去而热有所存,汗续至而浮阳之升力又未逮,精气壅而不走,非却邪则护邪。所谓谷气相薄,两热相合,合热无有不实者,实则断太阳为两截,阴经半截虚,阳经半截实者非欤。在阳明脉实者宜下之,脉浮虚者宜发汗,本证岂能汗下兼施乎?《素问》有治遗之法在,曰视其虚实,调其逆从,可使必已也。脉以胃气为本,舍胃气以何物调之乎?曰当和胃气,和亦调耶。太阳无行小承气之例,与调胃承气汤,便收效于和矣。上文胃气不和谵语者,非少与调胃承气汤乎?吾谓本证又当且和且调也。承气入腹,则胃气先行,药气后行,胃气用以和虚实,药气用以调逆从。药气从胃气,令谷气与太阳不相失,是以从调从;药气逆邪气,令谷气与热邪不相得,是以逆调逆。要其纳药气于胃气之中,和气载之而出,与汤一如未与汤,故不曰主之也。喻氏“但”字下加“恶”字,黄氏“但”字改“反恶”字,尤谬。
曹颖甫《伤寒发微》
发汗后,恶寒者,虚故也;不恶寒但热者,实也,当和胃气,与调胃承气汤。
此节借上干姜附子桂枝甘草汤证,以见调胃承气汤证恶寒与热之绝不相类也。汗后恶寒为虚,恶热为实。虚寒者当温,实热者当泻。此意最为平近,初学者能辨之。
恽铁樵《伤寒论辑义按》
发汗后,恶寒者,虚故也。不恶寒,但热者,实也,当和胃气,与调胃承气汤。原注:《玉函》云:与小承气汤。《玉函》《脉经》《千金翼》“故也”后有“芍药甘草附子汤主之”九字,乃合前条为一则耳。又“调胃承气汤”作“小承气汤”。《千金翼》注:一云调胃承气汤。程、喻、钱及王肯堂校《千金翼》“热”前有“恶”字。
成无己云:汗出而恶寒者,表虚也;汗出而不恶寒,但热者,里实也。经曰:“汗出不恶寒者,此表解里未和,见下篇十枣汤条。与调胃承气汤和胃气。
程应旄云:汗后不恶寒反恶热,其人大便必实,由发汗后,亡津液所致。病不在营卫,而在胃矣,法当和胃气。
钱璜云:既汗之后,阳气已虚,不宜大下,故当与调胃承气汤。即《阳明篇》所谓“与小承气汤,微和胃气,勿令大泄下”是也。
柯韵伯云:虚实俱指胃言。汗后正气夺则胃虚,故用附子、芍药;邪气盛则胃实,故用大黄、芒硝。此自用甘草,是和胃之意,此见调胃承气,是和剂而非下剂也。
丹波元简云:按《阳明篇》“太阳病三日,发汗不解,蒸蒸发热者,属胃也,调胃承气汤主之”,正与此条相发矣。
冉雪峰《冉注伤寒论》
发汗后,恶寒者,虚故也;不恶寒,但热者,实也。当和胃气,与调胃承气汤。玉函、脉经、千金翼,故也下有芍药附子廿草汤主之九字,乃和前条为一则耳,又调胃承气汤作小承气汤。千金翼注,一云调胃承气汤。程喻钱及王肯堂校千金翼,热上有恶字。
按此条仍由表推到里,由寒推到热,由虚推到实,自五十八条至此,共十三条。系推阐汗吐下得失,重心放在汗方面,放在发汗后方面。因本栏一系列,均系载在太阳篇内,太阳主表,重在汗法,若吐若下,祇是为汗法作一个反复推阐的旁衬。而吐法则事实少用,学理少关连,各条中仅偶一及之,文气到此告一小结束,分剖寒热,明辨虚实,双关双收。本条分两截看,发汗是因外实,汗后恶寒,则不是表实而是里虚,其理已详上六十八条,此为上半截,下文由正面推到反面,缴转来说,由里寒推出里热,由里的寒虚,推出里的热实,此为下半截。寒热易知,虚实难知,从表里辨寒热,从寒热辨虚实,繁颐奥折,尤为难知。经论无事他求,祇在一寒一热,证象病情,先后类比。如许深邃奥义,即昭显跃跃纸上。归结胃气,用调胃法,更多一层意义。弦外有音,他本改调胃承气为小承气,此项意义湮没,相差甚远。寒热为伤寒固有习见证象,寒热在汗后,不为表而为里,前已一再诠说。汗后里虚,何以单寒不热为虚,单热不寒又为实。曰,这是内合脏器性质不同的关系。观阳明篇太阳病发汗不解,蒸蒸发热者,属胃,主调胃承气,与此条相互印证,一切可以明了。故寒热在表,均为表实。寒热在里,则虚实各分,就所引条文不解二字潜玩,与前六十八条不解二字,两两辉映,愈可证明将前条不解二字,作衍文删去,实为懵懵。病的关系在表,则治表。病的关系在里,则治里。治表可以和里,治里亦可以和表。太阳篇所以有承气,承气所以可解发汗不解的太阳病。明此,则本条精义,本条所以结束以上各条的精义,均可活泼泼的显出。
胡希恕《胡希恕伤寒论讲座》
发汗后,恶寒者,虚故也。不恶寒,但热者,实也。当和胃气,与调胃承气汤。
这就看明白了,他讲发汗能造成虚寒的这种情况,前面讲的都是,由于虚,虚达到一个相当程度就转入阴,转入阴寒证;“不恶寒,但热者”,一点也不恶寒,但热,就是反恶热,这是实,指的胃家实那个实。
发汗,能得到两种结果:一个由于虚极而入阴证,上边讲了;另一个由于丧失津液,胃中干,那就能转阳明病,这个(情况)底下要讲。主要讲的就是要提醒:发汗不可等闲视之,要是不得法,造成的疾病相当地多,上边所说是转成虚寒证,底下所说是还能够转成实热证。
实热怎么治呢?就是调和胃气了,可以与调胃承气汤。这也是一个概要的说法,所以搁个“与”,不说“主之”。那么“但热者,实也”,也有白虎汤证;热结于里,也是但热不寒了,也有调胃承气汤(证),真正实了,有潮热,可以用调胃承气汤,(但)要说大实呢,当然还得用小承气汤、大承气汤。
这条的意思,不是在太阳病篇里头专讲调胃承气汤,和上边芍药附子甘草汤、茯苓四逆汤一样,不是专为讲这个(非太阳病的变证)。因为我们讲太阳病依法要发汗,但是发汗得守规律,该用哪种发汗药用哪种发汗药。而且就是即便这么(如法)用,也常常由于素日身体的关系,发汗之后也兴许有这个那个的后遗症发生,这种(特殊)情况也得知道啊。要是错了,更不行,错了(则病变)不为虚,就为实。
(病变为)虚寒,上面举了两个例子,芍药甘草加附子汤、茯苓四逆汤就是。那么(病变为)实,也举一个例子,调胃承气汤就是,和胃气。他主要的意思还是讲太阳病为主(捎带着说说变证)。调胃承气汤不能说“不恶寒但热”就使调胃承气汤,也不对的,因为后头还要讲的,咱们到阳明篇的时候就要详细讲了。
今天少讲点吧。不讲了(总结一下)。根据前面那一条,汗、吐、下,要是用之不当,也属于亡血液、亡津液。那么结果呢?由于津血虚极,可以转为阴寒虚证,所以他要怕冷,前面讲的就是这样,“发汗,病不解,反恶寒者,虚故也,芍药甘草附子汤主之”,69条也是,“发汗,若下之,病仍不解,烦躁者,茯苓四逆汤主之”。这全是由于发汗,亡失体液。体液亡失到相当程度,转为阴虚证(按:胡老特指阴性的虚证,不同于教材所讲阴津虚证),所以恶寒。
也有津液丧失太多了,胃中干,转成为里实证,就是阳实证了,就不恶寒但恶热,“不恶寒,但热者,实也”,我们后头讲阳明篇就知道了,实就是胃家实这个实,就变成阳明病了。虚寒都是属于太阴病的范畴,这个书上没明说,但意思就是这个。虚证前面都有了,那么转成实证怎么呢?当和胃气,那就得调理胃。调理胃的方法也很多,他也是举一个例子而已,“与调胃承气汤”。
只是“不恶寒但热”,也不应该(必然)用调胃承气汤,所以他说“与”,不说“主之”,还要加以细审啊。当然一般是用调胃承气汤的机会多,所以他说个“与调胃承气汤”,可以(有)与调胃承气汤的机会。那么在什么情况之下呢?我们后头是有的,在这都没明说。在这个书上(说与调胃承气汤),在《玉函经》上说是小承气汤,一样。小承气汤是以胀满为主,大黄、枳实、厚朴配伍到一起的,但是它祛热的力量差,没有芒硝啊。调胃承气汤偏于祛热,对胀满作用不大,它没有厚朴、枳实。这也就是说,我们根据其他的症状,有用小承气汤的机会,当然也有用调胃承气汤的机会。
他说“与调胃承气汤”,就是让人临证细审的意思,不一定得用它,(只是)一般说可以有用的机会。因为我们上次讲过,他不是专为调胃承气汤立论的,他讲的是太阳病。太阳病依法当发汗,但是发汗不合法,可以转为虚证,也可以转为实证,主要的意思在这一点。实证就要攻实,所以调胃承气汤是攻实之法。
这个方剂就是芒硝、甘草、大黄这三味药,这是一个泻下(方),它叫调胃承气汤,就是调和胃气,其实这个药泻下力量很重。大黄与芒硝合用,根据药物配伍的关系,大黄能加强肠道的蠕动,肠道蠕动就使大便往下走。芒硝能稀薄大便,尽是干便,怎么蠕动也不下去,再配合芒硝,咸能软坚嘛,能稀薄大便,使之稀,那么加上大黄的蠕动就了不得了。大黄配合芒硝,古人有句话,说是大黄没有芒硝,就像快刀不开刃一样,攻破的力量还是差的,所以搁一起则泻下比较重。但是里面配伍大量的甘草,甘草在病情上缓急迫,可是它也缓弱药力,所以叫调胃承气汤是因为用甘草的关系。我们用泻下药,有甘草就不会有虚脱的情形,所以甘草这味药也能缓和药力,所以叫调胃承气汤。大、小承气汤里都没甘草,那就是急攻。这个方药(调胃承气汤)就是里实证,大便不通,发潮热。芒硝同石膏的寒性差不多,但是石膏没有泻下作用,芒硝有泻下作用,这个药是咸寒的药,解热的作用相当强。也就是说里实证,发潮热,热得厉害,大便不通,可以用调胃承气汤调和其胃气。
任应秋《伤寒论语译》
发汗后,恶寒者,虚故也;不恶寒,但热者,实也,当和胃气,与调胃承气汤。
【校勘】《玉函经》《脉经》《千金翼方》:“故也”下有“芍药甘草附子汤主之”九字;“调胃承气汤”作“小承气汤”。《千金翼方》注:“一云调胃承气汤。”
【句释】“胃气”,“胃”不一定是指胃脏,而往往是指肠道,还有包括整个消化道的意义,“气”指机能而言。
【串解】程应旄云:“汗后不恶寒,反恶热,其人大便必实,由发汗后亡津液所致,病不在营卫,而在胃矣,法当和胃气。”
发汗后,阳虚,体温低落恶寒,干姜附子汤证、芍药甘草附子汤证、茯苓四逆证,都是这个类型。汗后不虚而实,不恶寒但热,这是机能亢盛的实证,如第248条云:“太阳病三日,发汗不解,蒸蒸发热者,属胃也,调胃承气汤主之”,与这条正同。
【语译】用汗法以后,病人愈是恶寒,这是阳虚的现象。假如并不恶寒,反而发热,这是实性热证,如果同时大便还秘结,可以酌用调胃承气汤通便解热。
刘渡舟《伤寒论诠解》
发汗后,恶寒者,虚故也;不恶寒,但热者,实也。当和胃气,与调胃承气汤。
【解析】本条通过对汗后所发生的虚实两种不同病证的对比,进而说明邪气从化有寒热,人体病变分虚实的辨证方法。
既用发汗之法,可知其原来必有表邪。但若汗不得法,而致表邪不解,则可因病人素体阴阳盛衰的不同而从化也各异。若汗出后证见恶寒者,多为素体阳虚,汗后阳气更伤,温煦失职,证已转虚,似属芍药甘草附子汤证。若汗出后“不恶寒,但热者”,反映邪气已离开太阳之表,但又未入三阴之里,多为素体胃阴不足,汗后胃津更伤,邪从燥化,已转属阳明病之胃家实证。阳明之热从里向外发越,应见犹如炊笼热气外腾的“蒸蒸发热”,以及谵语等证。但因燥热初结阳明,在于胃而未下达于肠,故不见痞、满、腹痛诸证,治用调胃承气汤泄热以和胃即可。
倪海厦《伤寒论》
发汗后,恶寒者,虚故也。不恶寒,但热者,实也。当和胃气,与调胃承气汤。
发汗后,恶寒者,虚故也,汗发太多后,身体虚掉了,这恶寒是表的恶寒,人身体虚掉了就有怕冷的现象,这种人用温药,桂枝加附子都可以,不恶寒,但热者,实也,发汗了以后,如果不恶寒,很热,这是实证,所以如果发了汗以后,身体怕冷代表是虚证,发了汗以后,寒还在的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寒没有发透,一种是人虚掉了,人虚掉时看得出来的,人会没有力气讲话,就不可以再发汗,还有一种是身体素壮的人,发了汗以后津液没了,但热不寒的,就进入了阳明证,阳明证是看不到寒证的,阳明证的时候,看到病人两眼很亮,因为阳气很旺,这就是实证,实就是东西堵到,因为桂枝汤发汗了以后,胃的津液没了,堵在胃里面,所以当和胃气,这时候用调胃承气汤。
只热不恶寒者,产热机能亢进也。见烦渴者,为白虎证;见腹满者,为小承气汤证,见腹满而谵语者,为大承气汤;祇见热而不烦,为本方证。以病虽在阳明、尚不为重,故不曰下而曰和。阳明指肠胃:仲师言胃,肠亦包括在内。人的胃,平常都有囤积食物在里面,在胃和十二指肠这一段,在下脘穴与建里穴有压痛,这就是所谓的调胃承气汤,调胃承气汤是承气汤里面最轻的一种,如果食物堵在小肠里面的时候,会少腹满,压压小肠募穴关元会很痛,平常大便很少,屁放得很多,就是堵在小肠里面,就是小承气汤证小肠是经九转后出来,大肠很宽的,从升结肠到横结肠到降结肠到直肠,如果堵在大肠,就不会放屁了,天枢穴会有压痛,这时候就用大承气汤。
临床上看到所谓的艾滋病,在西药治疗之前,都是阳明证,阳明无死证,是很好治疗的,西药治疗了之后,就会出现厥阴证,所以我们可以判断病人是死在西药的副作用上,不是死在HIV病毒上。
张胜兵《张胜兵品伤寒》
第70条条文:
发汗后,恶寒者,虚故也。不恶寒,但热者,实也。当和胃气,与调胃承气汤。
调胃承气汤方:
芒硝半升,炙甘草二两,大黄四两。
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渣,放入芒硝,再煮两沸,一次服下。
以下解读内容为精选版,详细解读请查看:
第52讲调胃张胜兵品《伤寒》之太阳病(70条条文·调胃承气汤)
大家仔细研读这一条文,会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前半句“发汗后,恶寒者,虚故也”,与第68条条文的意思相近;而后半句“不恶寒,但热者,实也,当和胃气,与调胃承气汤”,与第68条的意思则截然相反。这表明第70条条文是对第68条条文的延续和对比。
既然第70条条文与第68条条文有如此紧密的联系,那么为何中间会插入第69条条文呢?合理的解释是,第69条条文是对第68条条文的补充说明或进一步递进。否则,第70条条文应直接跟在第68条之后。
第69条条文:“发汗,若下之,病仍不解,烦躁者,茯苓四逆汤主之。”它实际上是对第68条“发汗,病不解,反恶寒者,虚故也,芍药甘草附子汤主之”的阴阳两虚状况的进一步发展,即阴阳两虚重证,所以才会有“病仍不解”的情况。这里的“仍”字,正体现了病情的持续和加重。
因此,第69条条文在“发汗”后面省略了“病不解”,采用了省文法。也可以理解为,第69条条文省略了第68条条文的所有相关内容,完整表述应为:“发汗,病不解,反恶寒者,虚故也,芍药甘草附子汤主之。若下之,病仍不解,烦躁者,茯苓四逆汤主之。”许多医家对第69条条文的理解存在偏差,其实它正是采用了省文法。
回顾第68、69、70三条条文的关系,我们进一步印证了第69条条文是对第68条条文阴阳两虚状况的补充说明,即误下后产生的阴阳两虚重证——茯苓四逆汤证。
关于茯苓四逆汤证,我们在之前的课程中已经详细讲解过,这里不再赘述。如有不清楚的同学,可以回听之前的课程。
现在,我们继续深入探讨第70条条文。
前半句“发汗后,恶寒者,虚故也”,与第68条的内容相似,即芍药甘草附子汤证。而后半句“不恶寒,但热者,实也,当和胃气,与调胃承气汤”,则是对前半句的对比。
其含义十分明确:发汗之后,若出现恶寒,则为虚证,即阴阳两虚,宜用芍药甘草附子汤治疗;若不恶寒,但发热,则为实证,宜和胃气,用调胃承气汤治疗。
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情况说明,发汗后可能出现两种完全相反的结果。一种情况是发汗后导致阴阳两虚;另一种情况则是发汗后出现热证实证。
有人可能会问,同样是发汗,为何会出现如此截然相反的结果呢?张仲景将这两种相反的情况并列对比,实际上是为了告诉我们:不同体质的人采用同一种治疗方法,可能会产生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
前半句“发汗后,恶寒者,虚故也”,指的是原本就有肾阳虚的人,如太少两感证(麻黄附子甘草汤证)误用了汗法,没有兼顾到阳虚的基本体质,仅用了汗法,便出现了阴阳两虚的芍药甘草附子汤证。
我在讲解第68条条文时提到过,有三种情况在发汗后可能导致阴阳两虚的芍药甘草附子汤证。这里不再赘述,仅以麻黄附子甘草汤证为例进行说明。本来应该是麻黄附子甘草汤证(太少两感或肾阳虚外感),但误用了发汗法或发汗不得法、不得时等,便产生了阴阳两虚的后果,即芍药甘草附子汤证。
总之,前提条件是患者本有阳虚之体质并外感风寒。若仅用发汗法治疗,而未兼顾其阳虚体质,则可能导致病情变化,出现阴阳两虚的芍药甘草附子汤证。
既然前半句讲的是麻黄附子甘草汤证的误治法,那么后半句“不恶寒,但热者,实也,当和胃气,与调胃承气汤”又该如何理解呢?也就是说,在什么情况下发汗后会出现阳明腑实证呢?
我个人认为,第70条的后半句与第68条形成鲜明对比,讲述的是素体阳盛之人(即体内阳气过盛或有火邪之人)感受外感病后的情况。这类人本应采用表里双解的方法治疗,但若仅用发汗法治疗而未兼顾其胃热体质,则可能导致病情变化。
换句话说,平时就有胃热的人若患上外感病,在治疗时应兼顾其胃热体质再行发汗。然而医者若仅采用发汗法而未兼顾其胃热情况,则可能导致患者不恶寒但发热(实热证),此时宜和胃气,用调胃承气汤治疗。
简而言之,患者本为太阳阳明合病之证(即既有太阳表证又有阳明里热证),本应采用表里双解之法治疗(如厚朴七物汤证)。但医者仅用了汗法而未兼顾阳明有热的情况,导致发汗后伤津化燥(因发汗损伤津液后化生燥热),热邪并入胃腑形成燥热成实之证(即阳明腑实证的调胃承气汤证)。
现在情况已经很清晰了:第70条的前半句讲的是阳虚之人误用汗法后出现阴阳两虚的芍药甘草附子汤证;后半句则讲的是素有胃热之人外感后误用汗法而出现阳明腑实证的调胃承气汤证(我个人认为此处原证可能为厚朴七物汤证但误治后转为调胃承气汤证)。
这里我们发现一个问题:发汗在伤害人体时往往是在其基础体质之上进行进一步的伤害。比如第70条的前半句讲的是阳虚之人发汗后更伤阳气导致阴阳两虚的芍药甘草附子汤证;而后半句则是胃热之人发汗后加重胃热导致阳明腑实证的调胃承气汤证。
用更通俗的话来说就是:发汗法若使用不当,便如同落井下石、雪上加霜一般。对于阳虚之人采用汗法会使其更虚;对于胃中有热之人采用汗法则会使其更热甚至出现阳明腑实证。
比如第63条:“发汗后,不可更行桂枝汤,汗出而喘,无大热者,可与麻杏石甘汤。”这便是说平时有肺热之人发汗后会让肺更热而出现麻杏石甘汤证。
再如第64条:“发汗过多,其人叉手自冒心,心下悸,欲得按者,桂枝甘草汤主之。”这实际上是发汗过多伤心阳的表现,而患者本身可能就有胸阳不振的情况才更容易伤其心阳。
又如第66条:“发汗后,腹胀满者,厚姜半甘参汤证。”其前提是患者本身就脾虚,发汗后便会出现厚姜半甘参汤证(即肚子更胀的情况)。
通过这些例子我们可以看出:发汗法若使用不当便如同落井下石、雪上加霜一般。阳虚之人用汗法则更虚;阴虚之人用汗法则更伤阴;胃中有热之人用汗法则更热甚至出现阳明腑实证等。
清朝的黄元御在《伤寒悬解》中也有类似论述:“阳虚之人汗则亡阳,阴虚之人汗则亡阴。汗后恶寒者,气泄而阳虚故也。故防入少阴;不恶寒,反恶热者,津伤而阳实故也。是已入阳明,将成大承气证,宜早以调胃承气和其胃气,预夺其实也。”这段话正是对第70条条文的解读,其观点与上述分析不谋而合。
调胃承气汤由大黄、炙甘草、芒硝三味药组成。其中大黄苦寒以泄热通便、荡涤肠胃;芒硝咸寒以泻下除热、软坚润燥;炙甘草则调和大黄、芒硝的攻下泻热之功,使之和缓。该方能调和肠胃、顺承胃气、祛除胃肠积热,使胃气得和、气机相接,故名为调胃承气汤。
调胃承气汤在《伤寒论》中出现的次数高达八次,分别见于第29条、第70条、第94条、第105条、第123条、第207条、第248条和第249条。
这些条文涉及胃不和谵语、汗后不恶寒但热、郁郁微烦、心烦、蒸蒸发热、腹胀满等多种临床表现。总结来看,调胃承气汤可以治疗大便不通、口渴心烦、蒸蒸发热、腹中胀满或谵语等症状。
有人可能会问:调胃承气汤为何能治疗谵语、心烦等症状呢?
这是因为胃络上通于心,若胃热上扰则会导致心烦甚至谵语(因心主神明)。同时热甚津伤也会导致大便不通秘结。而承气汤类方剂本为阳明腑实证而设(属阳明病篇内容),故调胃承气汤虽未详细讲解,但在此提及以便大家了解其与大小承气汤的区别。
调胃承气汤为缓下热结之剂,仅用大黄、芒硝和甘草三味药组成。因其有燥实而无痞满等表现,故为缓下剂。而小承气汤则为轻下热结之剂,能除满消痞,属轻下剂范畴,适用于痞满实之阳明热结轻证,由大黄、枳实、厚朴组成。大承气汤则为峻下热结之剂,能治疗痞满燥实之阳明热结重证以及热结旁流、里热实证之热厥、痉病、发狂等证候,由大黄、枳实、厚朴、芒硝组成。
在大小承气汤中均无甘草成分,而调胃承气汤中则加入了甘草以调和诸药并具有一定的补益作用。因此可以说调胃承气汤在三个承气汤方剂中具有一定的攻补兼施特点。而第70条选用调胃承气汤而非大小承气汤的原因可能在于:发汗后患者虽出现阳明燥热症状但尚属轻微且略带虚象,故用调胃承气汤以和胃气、缓下热结为宜。
大承气汤中的大黄、芒硝、枳实、厚朴等药力峻猛,具有强烈的泻下和行气作用,适用于痞满燥实四症俱全的阳明腑实证重证。而小承气汤则无芒硝成分且厚朴用量较之大承气汤减少3/4,同时大黄也未后下,故其泻下力量相对较弱,适用于痞满实之阳明腑实证轻证。调胃承气汤则仅用大黄、芒硝并加入甘草以和中调胃、下而不伤正,故适用于以燥实为主的阳明热结微证。
由于调胃承气汤出现在太阳篇中,且我们此次讲解的重点在于太阳病的相关内容,因此对于承气汤类的方剂我们不再进行过分解读。待日后讲解阳明病篇时,我们将对这些方剂进行逐一分析和详细讲解,并结合病案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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